开心小说网
会员书架
首页 >都市言情 >御美人 > 第五十五章 疯子

第五十五章 疯子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
一时间,所有的人,都被邓志杰那副自信而冷漠的表情给镇住了,另外也因为投鼠忌器的缘故,大家依言站开了一些,给

然而,以上五点,这个名叫“邓志杰”的高中生似乎都具备。

前四点毋庸置疑,邓志杰一直都很镇定,胆子也更不用多说,身手之敏捷刚刚就展示过了。审时度势懂得擒贼先擒王,也不在话下。

至于第五点,单从他的握刀手法,就可见一斑。

握刀,一般有两种手法。正握跟反握,寻常人等一般是正握。

正握比较灵活,无论长刀、短刀,都适合。

邓志杰不为任何恐吓之言所动,在众人喋喋不休地吼喝声中,他亦咆哮般地大声吼喊道:“闭嘴,一个个都给老子退开,不然我立刻就让你们老大葬身于此。”

蔡骐高举着手枪,冷笑道:“小子,你脑子莫是进水了?你认为子弹快还是刀快?我一枪,就能送你回娘胎,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,把刀放下。”

邓志杰反手握刀,左手攀住文豹的左肩,也冷笑了一声,道:“刀快还是枪快,这并不能用物理公式来比较,我个人认为,你的枪要慢于我的刀,你信不信?你若不信,大可试试。”

蔡骐本想吓唬一下邓志杰,毕竟邓志杰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。像他这样年纪的小子,大多经不起恐吓。

可是,让人意外地是邓志杰这家伙跟一般的高中生,根本就不一样。

而反握,则适合那些剑走偏锋,以阴招杀人的人。

邓志杰将砍刀反握,刀刃紧紧地贴着文豹的喉咙。如此一来,他也不怕被人暗枪偷袭。

因为就算有人开暗枪,杀了他,他死后会因为惯性,砍刀会直接切入文豹的喉咙。而如果是正握手法,被人突然暗杀,双手会自然下垂,就不会产生这个惯性。

这一点,一般来说只有老江湖或当过兵的人才懂得。

邓志杰年纪轻轻,就懂得这一点,未免让人惊惧。

眼下的他,哪里像个高中生,分明就像是一个经验老道的杀手。

为什么要以杀手这个词来形容他呢?

在江湖上混的人,并非是每一个人都能被称为杀手。能被称为杀手的,必须要具备五大条件。

条件一:头脑清晰冷静;条件二:胆识过人;条件三:身手敏捷且高强;条件四:审时度势;条件五:具有专业杀人技巧。

五大条件缺一不可,缺失其中任何一项,顶多只能被称为“打手”。

小说APP安卓版, 点击下载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